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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买卖金桥网
乙方:
就甲方和乙方为买卖专家软件,提供移动电话短信息功能和已方的使用,服务事宜,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:
1. 权利与义务
1.1甲方提供"买卖专家"软件产品,按软件需求对移动电话短信息功能设置。
1.2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。
1.3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将“买卖专家”产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,甲方保留对由此所带来损失的追偿权。
1.4乙方私自将“买卖专家”产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,所造成所有费用的浪费和有关责任的承担,均由已方承担。
2. 费用及结算
2.1协议签订后三日内,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预付不低于200元人民币短信息服务费,作为已方使用短信息的使用费,每次短信息费从此款项中扣除,甲方根据费用为零时,停止短信息服务。
2.2短信息使用费,每次0.1元人民币。
2.3由于对方移动电话没有开机,或者移动电话开机没有在服务区内,所造成的费用由已方承担。
3. 其他
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,双方各保存壹份,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。
甲方:买卖金桥网 乙方:
法人(或授权代表): 法人(或授权代表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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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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